私家偵探案件
包二奶
包二奶
女博士潛入內地二奶村研究包養現象 真相完全出乎所料
根據2010年,學者潘綏銘的抽樣調查,在中國現存婚姻中,有1/5受到婚外性的威脅。其中,婚外包養作為一種長期穩定的婚外性關係,不僅牽扯到情感出軌,還包含大量金錢關係,這樣的「錢色交易」,尤其為人不齒。社會學博士肖索未2005年開始研究包養現象,打破了對「二奶」及其男伴們的傳統解讀,2018年,她出版了《慾望與尊嚴》一書,向我們講述了當事人的故事,原來,情況沒那麼簡單。
研究二奶的女博士
「婚外包養」是我唸博士時的研究課題。當時我在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念社會學博士。從2005年到2007年,我一共調查了19個二奶案例。她們年齡最小的18歲,最大的38歲,沒有人上過大學。「二奶」這個詞的興起是在90年代後半段。最開始是在廣東一帶流行,那個時候很多香港人、台灣人到大陸來做生意,妻子孩子留守港台。他們就和當地的女孩子在一起,算是在大陸的另外一個家。 根據人類學家譚少薇的估算,到1990年末,每6個在大陸工作的香港男人中,就有一個在大陸有二奶。這對港台社會造成很大的衝擊,成為媒體熱點。後來,大陸男人「包養二奶」也為人們關注。我的博士論文在2009年成稿,當時研究婚外包養的人非常少。現在,「二奶」的說法沒那麼流行了,但並不意味著包養情況的減少,而更多是因為人們「脫敏」、習以為常了。現在更流行的說法叫「小三」,這是一種流行詞彙的更替,背後也意味著婚外情形式的多元化。「小三」是中性的,男女都行。且不一定是「包養」的形式,一部分「小三」具備獨立的經濟,另外一部分類似之前說的「二奶」。
多有錢才能包養?
包養二奶的男性並不都是大老闆,也有那些一個月收入才幾千塊錢的「工薪族」。但,錢的多少是相對的,他們包養的大多是從農村、鄉鎮來的打工妹。不漂亮,甚至不年輕。
婚內出軌,並不僅僅和性有關
我在調查中發現,「性」遠沒有想像中那麼重要。一些男性和他們的二奶沒有固定的性生活,甚至在個別案例中,雙方完全沒有性交行為。這讓我很意外。對一些商人來說,二奶的公共展示——讓別人看到,反而更為重要。因為漂亮女人像徵著男人的實力和魅力,而二奶又與小姐不同,不是直接交易性的,她是某個男人獨有的,帶著情感色彩,更能展現出男人味兒。因此,很多二奶會被要求頻繁參加應酬活動,在飯局夜場給男友「掙面子」。這些場所被視為聲色場所,是慾望流動的地方;妻子不能出現在這些聲色場合,妻子的身份與家庭相關,意味著道德和責任。
二奶的代價
也有一些女性會覺得自己的關係「不光彩」,不想讓別人知道,
包二奶 Q & A
A:寫博士論文的時候,是在美國,更多是從西方的經濟社會學和性別研究的角度進行分析。回國以後,對國內的婚姻現狀有了 更加切近的觀察。更加側重於,從婚外包養關係去透視目前中國婚姻家庭中的問題,比如個體情感的興起與婚姻的工具性強化之間的巨大張力。並且更系統地探討親密關係與大的社會變革,比如階層變遷、鄉城流動、消費主義興起等,以及由此引發的「尊嚴危機之間的關聯。和之前的博士論文已經很不一樣。
A:我的調查主要是中小商人和工薪階層的二奶,並沒有明星、富豪或者官員的二奶。很多人成為二奶不是計劃性的。那些廣州本地的女性,學歷都不高,她們在很年輕的時候就結了婚,或者交了打算以後結婚的男朋友,由老公或男友養著。但是因為一些原因關係破裂了,在找不到可以結婚的對象之前,做二奶就是一種「權宜之計」,她們可以維繫原來的消費和社交圈——因為消費不起的話就很容易被原來的圈子淘汰,這是她們很在意的。
對於那些農村來城市打工的女孩子來說,
A:我會問我的男性受訪者怎麼看待他們的婚外情,他們大多很坦然地告訴「我這是正常的」。一些跟我抱怨婚姻不幸福,情感需求得不到滿足,而這些需求又是特別合理正當的,所以要在外面找。另一些則用「男人都這樣」、「男人天生花心」的說法,他們認為男人最大的家庭責任是養家,而婚姻忠誠不是。
他們不會主動離婚,離婚有很多的現實後果,
A:一方面,我們越來越強調個人的情感和慾望,另一方面,
A:很多人覺得現在的女性受教育程度越高,經濟上越發獨立,
在當下的婚戀文化里,男人們被期待給女伴提供更多的經濟資源,
A:這不是洗白。我覺得譴責個體沒有太大意義。婚外戀不是簡單的個人困擾,而是一個頗具規模的社會議題。如果不去探究這背後更深層的社會文化原因,那麼我們都無法真正理解這個現象。這些社會文化原因包括巨大貧富差距帶來的「過得更好」的渴求和不想「被落下」的焦慮、大規模城鄉流動帶來的社會和情感代價;還有我之前提到過的親密關係中的性別邏輯、和個體情感提升與家庭工具性強化之間的巨大張力。
A:坦率地講,我給不出「藥方」,在我看來婚外戀是一個整體性的問題,之後會如何發展還有待觀察。在我看來,如果目前貧富差距的社會現實不改變,強調 「男人負責賺錢養家、女人負責貌美如花」的性別觀念不改變,家庭既是個體的首要支持來源、又構成重要的壓力來源的情況不改變,我不覺得婚外戀的狀況會有什麼改變,變化有可能是,很多妻子也有了婚外關係。
這裡有一個核心的現實問題是公平性的問題。與其說去防止男性發生婚外戀,不如事實上保障原配退出婚姻的權利,從法律和社會的各個層面,而不是妻子選擇離婚的話,她整體的生活質量會有嚴重的下降,甚至還會遭受社會非議。我們進入了一個個體的情感、訴求、慾望不斷獲得正當性和合法性的時代,單純的婚姻道德教化,意義不大。當原配妻子真正有了退出的權利和可能,同樣是增加了男性婚外戀的成本,或許會構成事實上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