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盘程序
公司清盘程序
由于新冠肺炎的流行,很多公司经营困难甚至倒闭。如果公司注册为有限公司,且债务高,债权人有权要求赔偿并申请清盘。股东和公司本身也可以申请公司的清盘。
一手包辨清盘手续
本公司的服务涵盖公司清盘/註销的所有程序(Deregistration, Striking Off and Winding Up),拥有丰富经验,透过专业服务,协助公司顺利清盘。
客人填写申请书后,请连同公司商业登记证、公司註册证以及最近周年的申报书的影本一起还给我们。
我们派专家和客户联繫,确认所需资料是否齐全。
客户将定金用现金或转帐寄存在本公司的户口上。
我们需要一个工作日准备需要的档案。
客人会直接在本公司签相关文件,或者在指定地址發送档案。客人自己安排签名后,请把馀额和支票或现金一起交给我们。
我们向香港税务局提交档案和费用,为审查提供。
我们收到“不反对撤销註册登记通知书”的通知后,会向公司登记处提交档案和费用,以供审查。
公司的注册处大约在4-5个月内發行准予和註销登记通知书。
清盘呈请申请
公司清算是指用法律上的手续解散公司,大致分为强制清盘和自愿清盘两种类型。
法院可以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所列的情况将一间有限公司清盘。
常见情况下
公司不能支付超过10000元的债务。
法院认为清算公司是公平公平的。
公司经过特别决议,决议公司在法院清算。
适当的方案解散公司的服务范围:
如果个人公司没有偿还全部债务的能力,公司可以由债权人自行清算毕业。个人公司股东的法律责任只限于未缴纳的股份本金,所以只要他们支付未缴纳的股票价格,他们就可以不承担公司未缴纳的债务责任。
提供有关债务跟车的谘询服务。
提供公司清算及不能支付事项的意见。
公司的自动清算
协助製作资产负债情况说明书
有限公司七步骤公司清盘程序
第一步
债权人有权追讨债务,向相关公司發出还债要求书,要求公司在21日内清还债务。如未能偿还债务,即可以进行下一步,要求该公司清盘。公司任何一位债权人、股东或公司本身,均可提出将公司清盘的呈请。
如果被發出还债要求书的公司,坚决否认有拖欠债务,可致函予發出要求书的一方,并要求对方撤回要求。如未获回复,亦可向法庭申请禁制令,令对方不得提交清盘呈请。
第二步
若公司拒绝偿还欠债,债权人/股东/公司经公司註册处查册后,有关公司属于上文提及的「有限公司」,亦确定公司无力偿还HK$10,000元以上的债务,便可以入禀法院,向法庭、破产管理署及有关公司提交清盘呈请。
当提交清盘呈请后,便代表公司清盘程序开始,期间公司所有产权处置将会失效,该公司的资产将不得转移,而银行通常亦会在清盘程序开始后,便冻结该公司的帐户。
第三步
提交清盘呈请书时,提交人将会取得清盘呈请的聆讯日期,并需要向破产管理署及总执达主任提交呈请书副本,亦需将法庭盖印副本送交公司的註册办事处。
在聆讯前7日,呈请书须在政府宪报刊登一次,以及在最少在2份本地报章(中英文报章各1份)刊登一次。刊登公告中,须列明提交清盘呈请日期,法庭聆讯日期及呈请人及其律师的姓名和地址。
第四步
法庭通常会在下列情况颁布清盘令:经公司成员特别决议通过,由法庭颁令将公司清盘(自动清盘)
公司自其註册成立后一年仍未开业,或停业一年
公司没有股份认购人或股东
公司无力偿还债务
公司章程内规定须解散公司的条件發生
法庭认为清盘乃属公正及公平
有证据显示公司处理事宜方式有欠公平,并损害部分或所有股东权益
第五步
清盘人会在清盘令發出后,主理并监察整个清盘过程。除非在清盘令颁布前,已委任一名临时清盘人,否则破产管理署署长便会担任公司临时清盘人。清盘人会在清盘令日期起计三个月内召开并主持第一次债权人及分担人会议,让合资格的债权人及股东决议清盘事务。
第六步
清盘人会在股东及债权人议决后,开始向债权人分發资产。处理完一般开支后(律师费、讼费、破产管理署及法庭费用等),剩馀资产将会顺序分發至优先债权人、一般无抵押债权人的申索,然后是无抵押债权利息,最后才按股东权益發还资产。若清盘人认为公司价值不超过HK$200,000,可向法院申请通过简易程序将公司清盘,以节省费用开支。
第七步
公司的僱员将会被视为公司的优先债权人,可以优先申索,从资产中取回欠薪、代通知金及遣散费,但不可超过法定优先偿还上限HK$18,000,至于被拖欠的有薪假期薪金则无上限限制,但超越上限后,僱员会被视为普通债权人,所欠款项则被视为无抵押申索。